郗超-东晋官员、书法家、佛学家简介 郗超-东晋官员、书法家、佛学家人物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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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姓名:
郗超-东晋官员、书法家、佛学家
- 所处时代: 晋朝人物
- 收录日期: 2021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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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介绍
郗超(336年-378年),字景兴,一字敬舆,小字嘉宾,高平金乡(今山东金乡)人,东晋官员、书法家、佛学家,太尉郗鉴之孙,会稽内史郗愔之子。
郗超出身于高平郗氏,历任抚军掾、征西椽、大司马参军、散骑侍郎、中书侍郎、司徒左长史等职。他是桓温谋主,曾劝说桓温废帝立威。桓温因不肯采纳他的建议,在第三次北伐时大败而回。桓温死后因母丧辞去司徒左长史之职,后被起复为散骑常侍、此后又授任宣威将军、临海太守等职,郗超都没有接受。太元二年十二月病逝,时年四十二岁。
郗超善长草书,亚于二王,《书品》将其书法定为中品。他还精通佛学,著有《奉法要》,被支道林等名僧誉为“一时之俊”。
人物生平
早年经历
郗超年轻时卓越超群,放荡不羁,有旷世之才,在士林中交游广泛。他善于清谈,见解义理精妙入微。 永和元年(345年),会稽王司马昱被授为抚军大将军,征辟郗超为府掾。
追随桓温
永和四年(348年),桓温因平蜀之功,进位征西大将军。郗超进入桓温幕府,担任征西府椽,后改任大司马参军。桓温英气高迈,很少推崇他人,但在与郗超交谈之后,却认为他深不可测,因此尽心礼待。而郗超也一心追随桓温,不久又被授为散骑侍郎。
太和四年(369年),桓温请求与徐兖二州刺史郗愔、江州刺史桓冲、豫州刺史袁真一同北伐前燕。当时,北府兵卒悍勇,桓温不愿让郗愔掌握京口重镇。郗愔对此丝毫不知,还致信桓温,表示愿意与他共同辅佐王室,请求率部出河上。郗超将原信毁掉,以父亲的名义伪造信件,呈给桓温。信中写道:“我不是将帅之才,不能胜任军旅重任,而且年老多病,还是给我一个闲职,让我休养吧。徐兖二州的军队就由桓公统领吧。”桓温得信大喜,当即改任郗愔为会稽内史,并自领徐兖二州刺史,兼并了郗愔的军队。
同年四月,桓温自兖州出兵北伐。郗超极力劝谏,认为汴水久未浚治,会影响漕运。桓温不听,执意进军,并由清水进入黄河。郗超再次劝谏,认为桓温入黄河之法是逆水而进,难通漕运,担心前燕拒守不战,会令晋军粮道断绝,陷入无粮困境。他建议桓温尽率全军直击前燕国都邺城,这样不论前燕逃回辽东后方、拒守邺城或出兵决战都有利于北伐进展。郗超又提出另外一个比较稳健的策略,建议桓温坚守河道,控制漕运,储蓄粮食,直至明年夏天再继续进攻。他认为如不速战速决,当战事拖延至秋冬后,在水量减少而北方早降温的客观条件之下,会令到晋军更难维持。但桓温全都不听。 九月,桓温在枋头被燕将慕容垂击败,大败而回。
密谋废立
桓温北伐的本意是要建立功勋,然后回朝接受九锡,从而夺取政权,但却因枋头兵败,威望顿减。咸安元年(371年),桓温收复寿春,对郗超道:“这次胜利能雪枋头兵败之耻吗?”郗超则表示不能。当夜,郗超对桓温道:“明公身居重任,如果不能效仿伊霍、废立皇帝,不足以镇压四海,震服宇内。”桓温采纳了他的建议,决定废黜皇帝司马奕。
同年十一月,桓温散布流言,称司马奕因阳痿不能生育,并让宠臣相龙、计好、朱炅宝等人参侍内寝,而后宫所生三子并非皇帝亲生。不久,桓温率军入建康,以褚太后的名义下诏,废司马奕为东海王,并立会稽王司马昱为皇帝,是为晋简文帝。 当时,郗超担任中书侍郎,坐镇朝廷,百官皆畏其权势。谢安曾与王坦之一同去拜访郗超,一直等到天色已晚也未能入见。王坦之打算离去,谢安道:“你就不能为了性命,先忍一忍吗?”
简文帝虽被立为皇帝,但却形同傀儡,常担心被桓温废黜。后来天现异象,荧惑入太微,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帝位不保的征兆,司马奕被废时也有同样的天象。简文帝非常不安,甚至向郗超询问桓温是否会再行废立。郗超断言道:“桓大司马正对内稳定国家,对外开拓江山,我愿用全家百余口来担保,不会发生那种不正常的政变。”简文帝稍微安心,又吟诵庾阐诗道:“志士痛朝危,忠臣哀主辱。” 简文帝因不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,在位不到两年便忧愤病死。
壮年病逝
桓温死后,郗超改任司徒左长史,但因母丧离职。他认为父亲郗愔是名公之子,位遇应在谢安之上,但一直处于闲职,而谢安却能掌握朝政,对此愤恨不平。谢安对郗超也是深恨不已。
守孝期满后,朝廷起复郗超为散骑常侍,后又授为宣威将军、临海太守。他都没有接受。 太元二年十二月(378年1月),郗超病逝,年仅四十二岁。
主要成就
政治
郗超是桓温谋主。 桓温便是在郗超的建议下,废黜了司马奕,改立司马昱为帝。
书法
郗超是东晋著名书法家,唐代窦臮在《述书赋》将郗超与郗鉴、郗愔、郗昙、郗俭之、郗恢并称六郗,认为王家、谢家、庾家、郗家是主宰东晋书坛的主要家族。 庾肩吾《书品》将郗超的书法定为中下品,而李嗣真所著《书后品》则将其定为中上品。王僧虔认为郗超的草书次于二王,在紧凑秀美方面胜过其父郗愔,但骨力稍有不足。
佛学
郗超崇信佛教,常与竺法汰、支道林等名僧讨论佛教般若学,被誉为“一时之俊”。他意在调合佛教同儒家的正统观念,也很注重佛教的因果报应和佛性法身等说,倾向于佛教有宗。
郗超著有《奉法要》,论述佛法要点,是东晋士大夫对佛教的典型认识,也是中国佛教义学史上的重要文献。他提倡用佛教五戒“检形”,用十善“防心”,认为善恶有报,天堂地狱,均系乎心,强调人们必须“慎独于心,防微虑始”,把本已突出超脱的人生哲学,解释成了一种治心从善的道德学说,将佛教的道德作用提到了首位。郗超还特别改正了中国传统上认为积善积恶必将祸福子孙的报应说,认为“善自获福,恶自受殃,是祸是福,都是自作自受,不能延及后代亲属”。
轶事典故
盛德绝伦
郗超早年便享有盛誉,与王坦之齐名,时人称赞道:“盛德绝伦郗嘉宾,江东独步王文度。” 另一种说法则是:“扬州独步王文度,后来出人郗嘉宾。”
髯参短簿
郗超担任西府参军时,与主簿王珣同受桓温器重。郗超生有美髯,而王珣身材矮小,西府有歌谣传颂:“髯参军,短主簿,能令公喜,能令公怒。”
入幕之宾
桓温心怀不轨,一直想篡夺帝位,郗超则是桓温的谋主。谢安曾与王坦之一同去拜访桓温,郗超躲在幕帐中偷听他们谈话。恰巧这时一阵风把幕帐吹开,暴露了郗超。谢安笑道:“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。”
密札解父
郗愔忠心于王室,对郗超与桓温图谋篡晋之举丝毫不知。郗超临终前,将一箱书信交给门生保管,嘱咐道:“我父年事已高,我死之后,如果他悲伤过度,影响到饮食睡眠,可把这个箱子呈交给他。不然的话,你就把它烧掉。”郗超死后,郗愔果然因悲痛患病。门生便将箱子交给他,里面全都是郗超与桓温密谋书信。郗愔大怒道:“这小子死得太晚了。”从此再也不为他流泪。
散尽钱财
郗愔好财,曾聚敛钱财数千万。郗超在向父亲请安时,故意将话题引到钱财方面。郗愔道:“你只不过想得到我的钱财罢了!”他打开钱库,允许郗超在一天内任意取用,认为郗超最多也就用掉几百万。郗超竟在一日之内,将库中钱财分给全部亲戚朋友。郗愔得知,惊怪不已。
不至河汉
谢安认为圣人、贤人与普通人之间的距离很近,但子侄都不同意。谢安叹道:“如果郗超听见这话,一定不至于不相信。”他认为郗超一定会赞同自己的观点。
化贬为褒
郗愔拜为北府统帅,王徽之到郗家祝贺。他认为郗愔不是将帅之才,便反复诵道:“应变将略,非其所长。”郗融很不高兴,对郗超道:“父亲今日拜官,子猷却言语不逊,实在难以容忍。”郗超却道:“这是陈寿在《三国志》中对诸葛亮的评语,人家把父亲比作诸葛武侯,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?”
资财助隐
郗超每逢听说品德高尚者要隐退,便会斥资百万,为他们建造房宇。他曾在剡县为戴安道起建宅邸,宅邸非常精致。戴安道入住后,给亲友写信道:“最近到了剡县,就好像住进官邸一样。”
盛赞谢玄
前秦苻坚南下攻晋,侵占梁岐,虎视淮阴。朝廷派谢玄率军抵御,但朝中议论纷纷,认为谢玄不能胜任。郗超虽与谢玄不和,但仍道:“谢玄定能成功。我和他曾在桓温的军府共事,发现他用人能各尽其才,即使是一些细小事务,也能使人得到适当安排。以此推断,想必他定能建立功勋。”淝水之战胜利后,时人都赞叹郗超有先见之明,而且对他不因个人爱憎而隐匿别人的才能的做法表示敬重。
嘲讽范启
范启曾对郗超道:“王献之全身干巴巴的,即使扒下他的皮,也没一点丰满光泽。”郗超答道:“全身干巴巴的,比起全身都是假的,哪样好?”范启生性矫揉造作,絮烦多事,郗超便以此嘲讽于他,
夫妻情深
郗超死后,妻子周氏拒绝返回娘家,道:“活着虽不能跟郗郎同室而居,那就死后和他同穴而葬。”
人物评价
檀道鸾:①超少有才气,越世负俗,不循常检,时人为一代盛誉者。语曰:“大才盘盘谢家安,江东独步王文度,盛德日新郗嘉宾。”②超有才能,珣有器望,并为温所昵。
何尚之:渡江已来,则王导、周顗、庾亮、王濛、谢尚、郗超、王坦、王恭、王谧、郭文举、谢敷、戴逵、许询,及亡高祖兄弟(即何充兄弟)、王元琳昆季、范汪、孙绰、张玄、殷觊等,或宰辅之冠盖,或人伦之羽仪,或置情天人之际,或抗迹烟霞之表。
王僧虔:郗超草书,不亚于二王。紧媚过其父,骨力不及其母。
房玄龄:①少卓荦不羁,有旷世之度,交游士林,每存胜拔,善谈论,义理精微。②温怀不轨,欲立霸王之基,超为之谋。
法琳:王导、周顗,宰辅之冠盖。王濛、谢尚,人伦之羽仪。次则郗超、王谧、刘□、谢容等,并江左英彦,七十馀人。皆学综九流,才映千古。
窦臮:博哉四庾,茂矣六郗,三谢之盛,八王之奇。……景兴(郗超)当年,曷云世乏?正草轻利,脱略古法。迹因心而谓何?为吏士之所多,惜森然之俊爽,嗟甍尔於中和。
余知古:温在镇三十年,参佐习凿齿、袁宏、谢安、王坦之、孙盛、孟嘉、王珣、罗友、郗超、伏滔、谢奕、顾恺之、王子猷、谢玄、罗含、范汪、郝隆、车胤、韩康等,皆海内奇士,伏其知人。
苏轼:①若方回者,可谓忠臣矣,当与石碏比。然超谓之不孝,可乎?使超知君子之孝,则不从温矣。东坡先生曰:超,小人之孝也。 ②士之所甚好者,名也。而爱莫加于父子。今嘉宾以父之故,而暴其恶名;方回以君之故,而不念其子。嘉宾可谓孝子,方回可谓忠臣也。悲夫!或曰:嘉宾与桓温谋叛,而子以孝子称之,可乎?曰:“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。”嘉宾之不忠,不待诛绝而明者。其孝可废乎?
冯梦龙:超党于桓,非肖子也,然为父画免祸之策,不可谓非智。身死而犹能以术止父之哀,是亦智也。然人臣之义,则宁为愔之愚,勿为超之智。
王夫之:秉信非以全身,而身或以保;非以图功,而功或以成。托身失所,而为郗超;欲自免焉,则为温峤;加之以反覆之无恒,则为牢之。峤成而牢之败,牢之死而超生。
包世臣:司马氏无功于当涂,无德于黔首,而一时藉曹氏之宠,以享丰厚者,竞与输心佐命,真豺虎所不食,有北所不受。顾以若而人开鸿基,创永制,贻谋有不舛乎。无怪枣嵩、朱硕之于王浚,沈充、钱凤之于王敦,匡术、路永之于苏峻,郗超、刘牢之之于二桓,刘穆之之于宋武,接踵而起也。
秦笃辉:郗愔性吝而忠,郗超好施而奸,故君子不以一节论人。愔以多藏为利者也,超以卖国为利者也,多藏之利小,卖国之利大,如超者所谓小人喻于利。
李慈铭:王济之傲纵,王澄之狂暴,殷浩之虚合,谢万之佻率,郗超之奸谄,王忱之轻很,皆乱世无赖,蠢国败家,而士类相矜,以为标准。
蔡东藩:①郗超二策,上则悉众趋邺,次则顿兵河济,诚为当日不易之良谟。 ②桓温败绩枋头,仅得寿春之捷,何足盖愆,乃反欲仿行伊霍,入朝废主,真咄咄怪事!从前如操懿辈,皆当功名震主之时,内遭主忌,因敢有此废立之举,不意世变愈奇,人心益险,竟有如晋之桓温者也。况帝奕在位五年,未闻失德,乃诬以暧昧,迫使出宫,温不足责,郗超之罪,可胜数乎?
余嘉锡:①善知人者观人于微,即其平居动静之间而知其才。刘惔之论桓温,郗超之知谢玄,皆观其一节而已。 ②如钟会、王戎、王衍、王敦、王澄、司马越、桓温、郗超、王恭、司马道子、殷仲堪之徒,并典午之罪人。
个人作品
根据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记载,郗超著有文集十五卷。
家族成员
祖父:郗鉴,流民帅出身,曾参与讨平王敦之乱、苏峻之乱,官至太尉,封南昌县公。
父亲:郗愔,官至镇军将军、会稽内史、都督浙江东五郡军事,袭爵南昌县公。
兄弟:郗融,曾被授为琅邪王文学,但他却没有接受。
兄弟:郗冲。
妻子:周马头,出身汝南周氏,秘书监周闵之女。
嗣子:郗僧施,从弟郗俭之之子,历任宣城内史、丹阳尹、南蛮校尉,袭爵南昌县公。
史书记载
《晋书·卷六十七·列传第三十七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九十七·晋纪十九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九十九·晋纪二十一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一·晋纪二十三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二·晋纪二十四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三·晋纪二十五》
《资治通鉴·卷一百四·晋纪二十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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